尊敬的客户:
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将自2021年11月26日(即11月25日晚连续交易)起对部分期货和期权品种收取申报费,具体收取规则和标准详见各交易所官网通知。
交易所通知地址如下:
大连商品交易所: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6296543/index.html
郑州商品交易所:
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1/11/1605603143725553.htm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http://www.ine.cn/news/notice/5018.html
特此通知
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