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期货交易所《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将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如下调整:
一、自2020年4月2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1、黄玉米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
2、鲜鸡蛋、粳米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
3、黄大豆1号、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豆粕、豆油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
4、棕榈油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5、焦炭、焦煤、黄大豆2号、纤维板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6、铁矿石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7、苯乙烯、液化石油气、乙二醇、细木工板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自2020年4月2日(星期四)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1、黄金、漂针浆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2、螺纹钢、热轧卷板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3、铝、锌、铅、锡、线材、不锈钢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4、铜、镍、天然橡胶、白银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
5、沥青、燃料油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三、自2020年4月2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1、晚籼稻、早籼稻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
2、玻璃、菜籽油、白砂糖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
3、菜籽粕、纯碱、尿素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
4、硅铁、锰硅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
5、棉纱、棉花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6、甲醇、PTA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7、粳稻、普通小麦、强筋小麦、动力煤、红枣、鲜苹果、油菜籽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四、自2020年4月2日(星期四)结算时起,上海能源中心
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1、原油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2、20号胶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
五、2020年4月7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在持仓量最大的期货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作如下调整:
1、铁矿石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2、其他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六、2020年4月7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品种各合约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如下:
1、黄金、漂针浆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2、螺纹钢、热轧卷板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3、铝、锌、铅、锡、线材、不锈钢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4、铜、镍、天然橡胶、白银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5、沥青、燃料油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七、2020年4月7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在持仓量最大的期货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作如下调整:
1、玻璃、白砂糖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
2、菜籽粕、纯碱、尿素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
3、棉纱、棉花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
4、甲醇、PTA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5、其他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八、2020年4月7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上海能源中心各品种各合约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如下:
1、原油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2、20号胶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
九、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十、各期权产品中按照期货标的收取保证金的部分跟随其期货标的同步调整。
十一、公司现行保证金标准大于假期保证金标准的,按较大值执行。
十二、2020年4月7日(星期二)所有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
十三、疫情期间暂无夜盘。
请您谨慎操作,控制仓位,规避假期交易风险。
特此通知。
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